问题 | 管辖权异议裁定的时间限制 |
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时,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时间,其规定为十五天。具体来说,法院在处理一方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案件时,必须进行审查,并在15天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如果当事人对这一裁定不服,可以提出上诉。在这种情况下,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 一、不服追偿权管辖权异议裁定如何处理 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可以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二款,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1、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间: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做出管辖权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 3、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可以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二款,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结语 不服追偿权管辖权异议裁定可以上诉,人民法院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时,应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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