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签订合同可使用公章或合同章,包括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行政章及各部门的公章。合同专用章和行政章可作为合同章,财务专用章和各部门公章的效力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只是证明财务问题,如欠款金额,则财务章也是有效的。 法律分析 签订合同使用公章或合同章皆可。一般而言,法人或其他组织所使用的公章种类繁多,例如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行政章以及各部门的公章等。一般而言,合同专用章和行政章都可作为合同章。至于财务专用章和各部门的公章的效力,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例如,若仅需证明欠款金额(企业之间对账单)等财务方面问题,则财务章也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该内容由 傅勇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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