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不得强迁? |
释义 | 下列情形不得施行强迁: 1.未经裁决的。 2.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一、老小区拆了60平米怎么赔偿 老小区拆了60平米房屋的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该项标准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总计60平米; 2、周转补偿费,该项标准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该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一、办理拆迁房需要以下材料: 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 2、房屋拆迁需要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 3、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委托评估; 4、房屋拆迁需要制定拆迁补偿细则。 二、拆迁补偿的程序如下: 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6、裁决拆迁; 7、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的义务。 综上所述,拆迁的赔偿应以当地政府政策为准,不同地区拆迁补偿标准不同。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二、农村拆迁补偿纠纷案件起诉有效吗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三、宅基地拆迁补偿太低如何处理 宅基地拆迁补偿太低可以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经当事人申请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为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拆迁人依照法律法规给予被拆迁人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房、周转房的,在诉讼期间不得停止拆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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