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必须提供保证人吗 |
释义 | 犯罪嫌疑人在申请取保候审时不是必须要提供保证人的,也可以选择缴纳保释金来进行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一、取保候审的保证金要如何理解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什么时候返还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法院作出判决后,取保候审即结束。取保候审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解除取保候审时作出取保候审的机关必须出具“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被告人或者他们的亲属凭“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直接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不必在找公安机关。凭“有关法律文书”也可以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有关法律文书”是指能够证明案件已经结束的法律文书。包括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 三、什么情况需要交保释金 什么情况需要交保释金,交保释金,我国刑事诉讼法规范表述为,“交纳保证金”。在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可以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被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应当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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