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动迁房屋怎么算补偿金? |
释义 | 一、动迁房屋怎么算补偿金? 1、房屋动迁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被拆迁房屋价值的补偿、加上搬迁费、加上安置费等的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拆迁房屋需要获得拆迁许可证。 房屋拆迁是必须要出具拆迁许可证,房屋是属于个人的财产,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去拆迁人家的房子,在出具了拆迁许可证之后才能进行拆迁,拆迁房子的时候是需要提前商量好赔偿的,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为了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水平的发展,对于需要进行征收房子的地区,要由县级或者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在做出决定之后,政府的有关部门是需要出面与被拆迁的家庭进行协商和谈判的,在谈判成功之后,在办理了相关的拆迁许可证,是可以进行拆迁的,如果是开发商为了某一种利益需要拆迁,开发商是需要直接和被拆迁户进行协商和谈判的,谈成以后是需要向政府提出开发申请的,不能强制性的进行拆迁。 3、农村房屋拆迁许可制度的法律特征如下: (1)农村房屋拆迁许可是一种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在行政许可的体系中,一般有依申请被动作出和依职权主动作出两大类,农村房屋拆迁许可属于前一类。没有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农村房屋拆迁主管行政机关不能主动予以许可。因此,农村房屋拆迁许可的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其提出申请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条件并要有书面的意思表示方式,即农村房屋拆迁许可申请书。 (2)农村房屋拆迁许可是一种采用颁发许可证形式的要式行政行为。 由于农村房屋拆迁许可是赋予申请人在一定时间内实施非拆迁人不能实施的行为资格。所以,农村房屋拆迁许可行为必须有特定的形式要件即发放拆迁许可证,以便于行政机关和社会对获得农村房屋拆迁许可的拆迁人与其他未获得许可的个人、单位相区别。同时,也利于行政机关对拆迁人进行监督检查。 (3)农村房屋拆迁许可是有较强时间,地点范围限制的行政行为。 与一般授予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行为不同,农村房屋拆迁许可是有着强烈的时间、空间限制的。为了社会的稳定,拆迁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而且活动的范围有着严格的限制,否则便为违法。与城市房屋拆迁许可不同的是农村房屋拆迁有着面积的权利限制,而城市房屋拆迁对行政机关没有面积的限制,只要在其行政区别内便可作出。 (4)农村房屋拆迁许可必须有法律依据。 二、拆迁补偿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拆迁补偿协议包括的内容,包括拆迁补偿的具体措施、拆迁补偿款的支付时间,或者是安置房交付的期限等。 1、拆迁补偿的具体措施 实践中,拆迁补偿时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产权置换。用货币补偿的话,要明确补偿数额的计算,并确定最终的补偿款。 用产权置换的话,置换的位置和置换面积都要做出详细的约定,以免签了协议、把房子拆了之后,双方可能再出现纠纷。 2、拆迁补偿款的支付时间,或者是安置房交付的期限 按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以,拆迁方作出决定前,就要保证有足够的补偿金额,所以约定拆迁协议时,也能够确定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安置房等的交付时间。 3、违约责任 一般地,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拆迁房到期交不了房子,或是拿不出补偿款,那么,被拆迁人即可以根据协议积极起诉维权。 个人、单位即使是通过合法的方式获得的房屋,也是有可能会被拆迁的,根据规定,不管实施拆迁行为的是房屋征收管理部门,还是其他的拆迁单位,在被拆迁方搬迁之前,就需要支付拆迁补偿金,具体需要补偿多少钱,当然是可以协商确定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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