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胁迫形成的婚姻关系能不能撤销?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当事人因欺骗或胁迫而成立的婚姻可以撤销。胁迫形式包括暴力、威胁名誉等。申请撤销婚姻有时间限制。除此之外,若一方在结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也可申请撤销。重大疾病包括遗传性疾病、传染病、重型精神病以及影响生育功能的疾病。 法律分析 可撤销婚姻是指因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或结婚要件欠缺而成立的婚姻,当事人可通过行使撤销权使已生效的婚姻关系失效。根据《民法典》规定,受胁迫结婚的一方可请求法院撤销婚姻;如因对方或第三方的胁迫而结婚的,也可申请撤销婚姻。胁迫形式多样,如暴力胁迫、名誉、荣誉威胁或恐吓等均属胁迫。申请撤销婚姻有时间限制:因胁迫请求的,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请求的,应自恢复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此外,一方在结婚前患有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另一方也可请求法院撤销婚姻。重大疾病的范围可能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传染病、重型精神病和影响生育功能的生殖系统疾病等。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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