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福州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不同人群有不同的标准,同一人群在不同门诊的报销比例上也不同。 城镇居民普通门诊报销50%,特殊病种门诊报销60%;城镇职工普通门诊报销60%-65%,特殊病种门诊报销85%-90%。 福州市民购买医保后,是享有部分医疗费用报销的福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