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近日,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发布新修订《湖南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和湖南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简称“处罚裁量基准”),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超过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限量1倍以上的,将依照相关规定处罚。根据处罚裁量基准,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超过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限量1倍以上2倍以下的,属一般违法行为,处以违法邮寄、携带的烟草专卖品价值20%以上30%以下的罚款。超过限量2倍以上3倍以下的属较重的违法行为,处以违法邮寄、携带的烟草专卖品价值30%以上40%以下的罚款。超过限量3倍以上的属严重的违法行为,处以违法邮寄、携带的烟草专卖品价值40%以上不超过50%的罚款。以上三种情况均可以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局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70%收购违法邮寄、携带的烟叶,以及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70%收购违法邮寄、携带的除烟叶外的其他烟草专卖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