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考生与培训机构双方均明知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仍签订培训协议并提供虚假证明的,部分法院认为这种行为属于恶意串通,以违规手段妨害了国家正常的考试管理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协议应为无效,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和实际履行情况来确定退还费用的数额。此外,开具虚假学历证明、工作证明时,如果涉及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印章,可能还会触犯刑法,涉及犯罪。律师在此提醒广大考生,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诚信报考。千万不要轻信培训机构的不法承诺,心存侥幸,更不要以身试法,触犯法律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