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口头申请指南 |
释义 | 劳动仲裁申请应提交书面申请,口头申请只在书写困难情况下可接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职责包括聘任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监督仲裁活动。劳动争议仲裁主要处理与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离职、福利、工资等相关的争议。 法律分析 一、劳动仲裁可以口头申请吗 1、目前,我国有书面和口头这两种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方式。一般情况下,申请人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仲裁,方便申请人详细地表达出诉讼请求,说明案件的理由和事实,也有利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查申请人的劳动仲裁申请。如果申请人在书写仲裁申请确实有困难的情况下,才可以通过口头的方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是什么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结语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以确保申请人能详细表达诉讼请求、说明案件的理由和事实。然而,在确实存在书写困难的情况下,口头申请也可以被接受。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口头申请将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录在笔录中,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职责包括聘任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以及监督仲裁活动。其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因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辞退、辞职、离职、工作时间、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等方面的争议,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三条 【仲裁案件第三人】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仲裁管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六条 【裁决书】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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