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购买商品房的程序是什么 1、选房; 2、签订商品房订购合同,交纳定金或预付款; 3、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同时交付首付款; 4、办理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有的是开发商交给银行代购买人办理),办理后,购买人需向开发商要回商品房买卖合同; 5、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6、到交房期日,接受开发商验房收房,或催告开发商交房; 7、办理入住手续; 8、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取得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二、怎么解决购房定金纠纷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这是我国法律关于买房定金的总括条款。对于期房,开发商只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才能对外公开发售,才能收取买受人的定金。因此,作为消费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应当查看开发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而且消费者还要注意看一下《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是否是所要购买的楼盘。如果开发商没有《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而向社会发售房产,根据法律规定:“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因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该认定为无效。”当事人可以选择以下方式维护权利: 1、直接请求开发商返还已缴纳房款,退还定金; 2、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认定合同无效,并主张双倍返还已缴纳房款; 3、起诉申请认定该合同无效或者撤销合同,并可以请求双倍返还已付购房款。房屋买卖需要交纳定金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是相对于其他商品买卖定金来看,房屋买卖定金数额比较大,涉及的当事人权益也比较多,一旦发生纠纷处理起来就比较复杂,如果当事人担心自身利益损失,可以及时向房产纠纷律师求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