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国家现行的政策是”不株连“,也就是对孩子没有什么影响。 但在生活中,孩子要想从事一些特殊的职业,如警察、公务员、法官、特种兵等还是受一定影响的,尤其是被判重刑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 受到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会影响子女参加: 1、公务员考试 2、警校招生 3、军校招生 4、银行招聘 5、国企招聘 等的政审,政审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 法律依据:《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