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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权转让个税可以分次缴纳吗
释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四条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2、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3、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4、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5、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
    6、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中没有规定,个人以分期收款方式转让股权可以分次缴纳个税的规定,因此应按2014年第67号第四条的规定计算股权转让应缴纳的个税,按2014年第67号第二十条规定的时间申报缴纳个税。
    一、股权转让佣金怎么交税
    1、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另外,对股权转让还要按规定缴纳印花税,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发生的企业股权转让行为,属于财产所有权转让行为,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第十一项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应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2、《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55号)第十条进一步明确,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二、股权转让需要公证吗
    一般不需要公证的,但出现以下情况时,一般会采取公证来防范风险:
    1、转让双方对有关事项存疑时(如对转让比例、转让出资时限等);
    2、当事人一方不到亲自到场签约委托他人代办时;
    3、双方认为有必要公证时;
    4、立据公证为其他用途时;
    股权转让是新旧股东之间的股权交易行为,企业股东变更所依据的股权转让协议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就不会影响股东变更。提供经过公证的股权转让协议,不是必须的程序。
    股权转让协议进行公正,是对该协议法律效力的加强,具有能够直接证明所公证行为的合法性,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及合法的效力。如果新旧股东因股权转让事项发生纠纷,经过公证的协议具有效力优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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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4: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