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行政复议期间可以强拆吗 |
释义 | 行政复议期间权利人未维权,行政机关可依法强拆;《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可公告限期拆除,若期限内未申请复议或诉讼且不拆除,可强制拆除;《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特殊情况可停止执行。 法律分析 1、行政复议期间不可以强拆,在法定复议或者诉讼期限届满,且权利人未采取法定程序维护自身权益时,才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2、《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3、《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拓展延伸 行政复议期间的强拆规定与程序 行政复议期间的强拆规定与程序主要涉及行政法律程序和权益保护等方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政复议期间一般不应进行强拆,因为复议程序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行政复议期间,相关当事人可以通过提起复议申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要求暂停强拆行为。如果行政复议未能解决争议,当事人可以进一步诉诸法院,寻求司法救济。在强拆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强拆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结语 在行政复议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强拆行为一般不应进行。行政复议程序的目的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可以通过提起复议申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并要求暂停强拆行为。如果行政复议未能解决争议,当事人可以进一步诉诸法院,寻求司法救济。在强拆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强拆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五章 行政复议决定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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