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对死者房产过户时间是没有具体要求的,如果死者有遗嘱就很简单,如果没有,其名下房产由其配偶,子女继承,如果出售这套房子,必须先将产权过户到继承人名下,再办理其他出售。办理继承需要:材料:死者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产权证,死亡证明,当地户籍部门出具相关亲子证明(证明老人配偶,子女,名字,现况),遗嘱(没遗嘱需要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签字放弃)继承人的身份证(只办一个继承人的产权,如需其他人共有,就由共有人提供身份证就可以了)步骤:1 当地底房管局提取该房屋档案。2 到当地房产过户窗口办理继承过户。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