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贷款服务费收取的最高标准是:双方约定的手续费加上利息不能超过 合同成立 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否则视为高利息,不受相关法律的保护。法律中也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同时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 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