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是指犯罪分子被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但是因为符合缓刑的条件,法院判决缓期1年执行。如果说在缓刑期间,犯罪分子没有违反缓刑期间的义务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反之如果违反了有关义务且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如果缓刑期间犯了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也应当撤销缓刑。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如果被判了八个月缓刑一年后,就应该积极端正态度改过自新,好好做人,早日改正,不做违法之事。在缓刑期间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缓刑规定的,按照原刑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