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年坐牢按照几个月计算? |
释义 | 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如果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并表现出悔改或立功,可以减刑。重大立功表现包括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重大犯罪、发明创造、舍己救人、在自然灾害或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以及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服刑期按一年十二个月执行,羁押期间可折抵刑期,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一日刑期。量刑一年四个月的具体判刑时间取决于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没有统一标准。 法律分析 判刑一年一般情况下做12个月牢。如果没有减刑假释,实际就需坐满一年牢。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服刑是10个月算一年吗? 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按一年十二月执行。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被羁押的,羁押期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羁押一日折抵二日刑期。犯罪嫌疑人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一日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量刑一年4个月会判多久 法院在量刑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在确定最终刑罚时,需要根据案件的事实,结合其它影响犯罪量刑的情节等来确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检察院量刑意见是判处一年以内的,人民法院会判刑多少年,要依据具体的案情而定,是没有统一标准的。生效判决书一般会写明刑罚的期限。如果表现良好的,可能会减刑,减刑的,会出相应的文书,刑期做相应调整。 结语 在我国刑法中,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如果积极改造、表现悔罪或立功等,可以减刑。刑期的计算是按照一年十二个月来执行的,羁押期间也可折抵刑期。量刑一年四个月的具体判决时间需要根据案情来决定,法院会根据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来判处刑罚。刑期可能会根据表现调整,具体情况会在生效判决书中明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三条“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