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胁迫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出请求撤销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一方受胁迫与另一方登记结婚后,可以通过提交如下的证据来撤销婚姻关系:,1.身份证据。,(1)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2)结婚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成立的证据。,2.时间证据。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3.受胁迫的证据。可撤销婚姻的法定理由只有一个,就是受到了胁迫。如果发生了可撤销婚姻关系纠纷,双方当事人必须围绕是否存在受胁迫或者没有胁迫的事实提交相应的证据。,胁迫结婚是违法行为,但不是犯罪行为,所以不会判刑。法律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十八条 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所称的“胁迫”。 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