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按照规定,要在宅基地批下来后两年内动工建房,但是有时候有些特殊的原因导致没有按期动工建房,可以可以在到期的前一两个月内申请延期的,不过这个延期也不是无限制的,有规定农民最多只能申请一次延期,且只能延期一年。也就是说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没有按时动工,最多都只能往后延期一年。算上延期的时间,需要在宅基地批下来之后三年内建房。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 (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