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诉讼请求在哪些情形下会被驳回? 第一、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 第二、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第三、原告错误地主张法律关系; 第四、原告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 二、法院受理原告诉讼请求后需要缴纳哪些诉讼费?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三、法院受理原告诉讼请求后还可以申请撤诉吗? 法院受理原告诉讼请求后可以申请撤诉,撤诉的条件是: 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 2、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 3、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 4、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应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提出。 四、法院受理原告诉讼请求后被告有哪些诉讼权? (1)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 (2)诘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 (3)调查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申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 (4)辩论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就证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辩论的权利; (5)选任辩护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任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 (6)救济权。刑事被告人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权获得救济; (7)回避申请权。为了避免有回避原因的司法人员不回避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赋予被告人回避申请权,以资补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