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基层就业补贴怎么申请 |
释义 | 基层就业补贴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起一年内,持上述相关资料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2、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核验申请人员参保记录、所在单位是否符合条件等; 3、审核通过的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上公示,财政部门复核确认后将资金支付到申请认定个人银行账户。 申请材料(一式二份): 1、基层就业补贴申请表; 2、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或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证明); 4、单位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等; 5、个人银行账户复印件; 6、社保缴费记录。 补贴对象: 毕业生两年内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综上所述,补贴可在连续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后向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且申请须于应届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期限届满之日起1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七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 各民族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依法对少数民族劳动者给予适当照顾。 第五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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