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 |
释义 | 一、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 1、主要的区别有: (1)二者成立的要件不同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 (2)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不同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 (3)责任不同。在诺成合同中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在实践合同中,违反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诺成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诺成合同的类型有以下: 1、租赁合同; 2、承包合同; 3、运输合同; 4、技术开发合同; 5、仓储合同; 6、委托合同; 7、纪律合同; 8、中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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