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契约和公司章程的区别 |
释义 | 一、合伙协议和公司章程,两者有什么区别 1、法定性不一样,公司章程依法是必须制定的;而股东合伙协议,则法律没有要求股东必须签署,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股东合伙协议是可有可无的。 2、约束的对象不同。股东合伙协议主要是对签署协议的各方股东有约束力;而章程则是对公司、股东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3、隐私保护程度不同。股东合伙协议不需要公开,也不需要到公司登记部门备案,仅仅是在股东之间保存即可,具有较强的隐私性;但在公司章程里备案的股东姓名、名称及在公司登记部门登记的股东姓名、名称可以不是真实的投资者。 4、约定的内容不一样。公司章程主要的内容是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名称;公司法定代表人等等。合伙协议的内容主要就是针对股东如何设立公司、设立公司的主营范围、公司经营期限、股东如何分红等事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条 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二、合同纠纷怎么请律师 (1)首先要选择合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应省级司法厅(局)颁发并经年度考核通过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正本用于在办公场所悬挂,副本用于接受查验。 (2)其次选择合资格的律师。律师应当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持有省级司法厅(局)颁发并经年度考核通过的《律师执业证》。 (3)根据业务特点,考察律师的业务专长是否与业务相近或相关,是否曾经办理过类似法律事务。 《律师法》第三条 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三、合伙公司协议要注意什么 1、首先双方要商量好利益分配与债务承担,并在协议书里写明。毕竟公司开了后,大家整天为利益分配及义务承担来扯皮,而无心做该做的关于企业发展的正事,或起异心另起炉灶。如此公司所面临的危机可想而知了。 2、其次要注明双方各自出资多少,因为根据总资金需求量(至少要留3-6个月的储备金如果您们的资本够的话)及您们的利益分配/各人手中的资源(如有人可能有很多客户/有人拥有必须的行业资源/有人有核心的技术等)都可能影响到利益分配及出资情况。 3、最后双方商量好的产品报价也要在协议上注明,但要考虑到这些运营成本及利润。双方合伙开公司最好是要有一个独立账户,这样避免以后再钱进出上起争端,影响双方感情。 4、结合实际制定在设立公司时,由于创业者基本都没有经验,对于公司章程的起草无从下手,因此往往都是参考相应的模板。建议不可全然按照模板来进行编制,可以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来起草,做适当修改。必要时可委托律师代书。 《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该内容由 张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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