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户口本所需材料 |
释义 | 申请人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子女出生证、房产证、单位证明、集体户地址变更证明、无业证明、收养证或解除收养证明以及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法律分析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2、结婚证或离婚证。 3、子女的出生证。 4、房产证。 5、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6、单位出具的集体户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 7、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 8、收养证或解除收养的证明材料。 9、申请人本人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拓展延伸 申请户口本所需材料清单及办理流程 申请户口本所需材料清单及办理流程是指在办理户口本申请时所需准备的文件和办理的具体步骤。根据相关规定,申请户口本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出生证明等。具体办理流程一般包括填写申请表格、提交材料、缴纳相关费用、等待审批、领取户口本等环节。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需按要求准备齐全的材料,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办理时间和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新的要求和流程信息。 结语 办理户口本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子女出生证、房产证等。同时,申请人还需要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集体户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无业证明等。办理流程包括填写申请表格、提交材料、缴纳费用、等待审批和领取户口本。请申请人按要求准备齐全材料,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办理时间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个人情况而异,请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最新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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