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买房,婚后可以加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按比例分割。即使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加了配偶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权利以登记为准。 法律分析 一、婚前购房可在婚后加入配偶名字。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属于他个人所有,但在婚后加上女方名字后,便成为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夫妻离婚,该房屋将依照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房屋权利的获取以登记为准。 二、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在婚后将配偶名字加入房产证上,就属于对配偶的赠与。这意味着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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