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终止法律援助的几种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终止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等。 一、诉讼中原告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视情况而定。法律援助主要针对两类人,一类是是因经济原因无力聘请律师导致在司法审判中处于不公的劣势地位;第二类则是有可能判处死刑的犯罪嫌疑人、原告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并减免法律服务费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二、没钱请律师怎么办 由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派律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为了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为经济困难等原因导致没有钱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时,其本人和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关提出申请,对于符合法律援助资格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辩护。 三、法律援助要钱吗? 申请法律援助有条件限制,符合条件都是无偿援助,不收费的。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请求国家赔偿;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在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对于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如果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 (一)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二)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 (三)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 (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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