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我国的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原则主要有允许 合同当事人 双方协议选择合同的 管辖 地及法律适用,也可以选择仲裁。当事人选择的国家法律与合同争议要有实际联系,且不违反我国的法律、 法规 。涉外 合同纠纷 中就 管辖权 或适用法律问题在当事人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则需要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来确定。 《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 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涉外民事关系的连结点,规避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认定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