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债偿还的资金来源主要有哪些 |
释义 | 国债偿还的资金来源主要有: 1、偿债基金收入。偿债基金收入,是指通过发行一些基金,进行募资,来偿还其国债; 2、继续发债。继续发债是国债偿还的一种常见形式,比如,为了偿还5年国债,再发行一款10年国债,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3、处置资产。手里拥有大量的优质资产,他们可以通过处理掉部分优质资产变现,处置后,现金流增加,债务减少,很多债就还上了; 4、盈余。当年的支出少于收入时,会把一部分收入用来偿还即将到期的国债。 国债偿还的方式如下: 1、分期逐步偿还法,即对一种国债规定几个还本期,直到国债到期时,本金全部偿清; 2、抽签轮次偿还法,即通过定期按国债号码抽签对号以确定偿还一定比例国债,直到偿还期结束,全部国债皆中签偿清时为止; 3、到期一次偿还法,即实行在国债到期日按票面额一次全部偿清; 4、市场购销偿还法,即从证券市场上买回国债,以至期满时,该种国债已全部被政府所持有; 5、以新替旧偿还法,即通过发行新国债来兑换到期的旧国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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