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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样办遗嘱继承房子手续
释义
    如果是公证的遗嘱,遗嘱继承人带着公证的遗嘱,被继承人的不动产登记证,相关的身份证明,死亡证明等,带着自己的身份证等,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即可;而如果是普通的遗嘱,需要其他继承人认可,一起办理公证手续或直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继承需要的证明材料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一、不动产怎样继承?
    不动产的继承:
    1、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法定继承,要提供公证书、各方当事人身份证件、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过户。
    2、遗嘱继承的,还要提供被继承人遗留的各方继承人一致认可的遗嘱,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再带齐证件完成过户手续,完成继承。
    3、继承人之间没办法协商一致处理遗产问题的,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法院的判决,让有关权利人带着资料,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配偶死亡房产继承手续是怎样的
    1、配偶死亡后,房产由死者的继承人继承。一般由其配偶、父母、子女继承。上述人员协商一致,签订遗产房继承协议后,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后,再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变更手续。
    2、办理继承公证时,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继承人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缴纳完毕公证费,就可以得到继承公证书。再由被选定继承人凭继承公证书和死者死亡证明,婚姻证明,财产证明(房产证,存折等),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去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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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5: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