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吗? |
释义 | 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 1、受赠人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赠与合同义务的。例如,遗赠协议约定的抚养义务; 2、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一、怎么撤销房产赠与 撤销房产赠与合同的方式如下: 1、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通知受赠人撤销,因此双方当事人可以在赠与合同中约定撤销赠与的房产的情形; 2、在发生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情形时,在一年内及时行使撤销权来撤销。 一、赠与撤销的条件如下: 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2、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3、赠与人撤销赠与,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二、撤销房产赠与起诉的流程如下: 1、提交诉状申请立案,写一份起诉状然后递交到法院立案厅进行立案; 2、法院发出受理通知,在法院立案之后,人民法院会对债权人发出受理通知; 3、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双方交换双方的证据; 4、开庭审理、质证、辩论,上述程序进行完之后,双方只需等待开庭,然后参与审判即可; 5、宣布判决结果,有可能是当庭宣判,也可能是择日宣判; 6、判决生效,执行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综上所述,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通知受赠人撤销,因此双方当事人可以在赠与合同中约定撤销赠与的房产的情形,在发生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情形时,在一年内及时行使撤销权来撤销,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二、如何公证撤销赠与合同 撤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需要有法定事由。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受赠人有以上几种情形,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赠与合同。 三、已转让的房产赠与原则上可撤销收回吗 已转让的房产赠与原则上不可撤销收回。没有法定情形,赠与人不能要求撤销赠与协议并返还财产。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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