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以护工缺乏为由要求支付护理费? |
释义 | 车祸受害人可主张护理费,责任方需承担医疗费、住院费等。护理费应计至自理能力恢复,若无法恢复,根据年龄、健康等因素确定合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法律分析 可以主张护理费。车祸受害人不能自理,住院是自己家人护理的,可以向事故责任人一方索要护理费; 车祸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一方,要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等等,这个赔偿是法定的。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拓展延伸 护工短缺是否能成为免除护理费的理由? 护工短缺是否能成为免除护理费的理由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某些情况下,护工短缺可能会对提供充分护理服务造成困难,导致护理质量下降。然而,是否应该免除护理费取决于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在一些国家或地区,法律可能规定护理费是基于服务提供的标准而不受护工短缺的影响。另一方面,一些司法判例可能支持将护工短缺作为免除护理费的理由。因此,是否能以护工短缺为由免除护理费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相关法律、司法判例和实际情况,以确保公平和合法性。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车祸受害人可以主张护理费。在受害人无法自理且由家人护理期间,可以向事故责任人一方索要护理费。责任方需承担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等赔偿,直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若因残疾无法恢复自理能力,护理期限可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关于护工短缺是否能免除护理费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法律、司法判例和实际情况,以确保公平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条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十四条本解释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解释。 本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本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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