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比较公证和 律师 见证各自的特征,我们可以发现其主要区别所在: 1、行为的主体不同,前者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证明机构,后者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律师事务所。 2、行为的依据不同,前者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申请(二者缺一不可),而后者是基于当事人的委托和双方的自愿(二者缺一不可)。 3、适用的范围不同,前者适用的范围有法律 法规 的明确规定,而后者适用的范围没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一般来说只要是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事项都是可以见证的。 4、效力不同,尽管两者都是起证明作用的,但前者的证明效力比后者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