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书可不可以手写 |
释义 | 法律分析:起诉书可以手写。 民事起诉状的内容方面是手写还是打印均可,只要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基本的事实与理由既满足起诉条件。但是落款的签章处,如果是单位的,一定要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是个人,要个人签字。如果已经提交委托手续,获得特别授权的代理人签字也可以。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人民法院对符合规定的起诉,必须受理,且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1、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3、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4、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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