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子女是否有权要求缺乏抚养义务的父亲支付赡养费? |
释义 | 子女有赡养义务,不能以父母是否抚养过自己作为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前提。赡养是成年子女对年老、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父母提供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法定义务。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 法律分析 有赡养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抚养义务和赡养义务并不能够“等价交换”,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对其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而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前提。赡养是指成年子女对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父母在经济上进行供养,在生活上进行扶助、照料。赡养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对丧失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拓展延伸 离婚后子女的赡养费支付权益及相关法律规定 离婚后,子女是否有权要求缺乏抚养义务的父亲支付赡养费是一个常见的法律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在离婚后享有得到合理赡养的权益。父亲作为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人,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赡养费的支付金额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亲的经济能力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综合考量。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支持子女要求支付赡养费,并在判决中明确支付金额和支付方式。子女和父亲都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需要,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结语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赡养并非抚养的等价交换。成年子女应供养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提供经济支持和生活照料。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有权要求支付赡养费。离婚后,子女有权要求缺乏抚养义务的父亲支付赡养费,金额应根据实际需求和父亲的经济能力综合考量。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支持子女要求,并明确支付金额和方式。维护合法权益,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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