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民法典》的规章,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是,这一给付期限并不是绝对的,父母对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章,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属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应继续给付孩子的抚养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