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带着孩子再婚又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
释义 | 带着孩子再婚又离婚的抚养费可通过如下方式处理:原则上前夫作为子女的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该子女,则该子女的抚育费仍由其生父母给付。具体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一、子女学费和抚养费怎么给 子女无论由母亲还是父亲抚养,另一方都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及学费。抚养费及学费如何给付,应由父母双方协议,或者经人民法院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按照协议确定。子女学费和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三、关于小孩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小孩抚养费的规定如下: 1.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孩子日后因正常生活需要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一方增加抚养费。 2.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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