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欠债被起诉的,如果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过判决,债务人仍然没有还款的,那么就有可能会对债务人的信用产生影响而被列入黑名单。一般借贷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债务人为了非法占有,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那会构成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