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增值税 税负率计算公式=实际交纳增值税税额/不含税销售收入×100%。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当期的“应纳税额”÷当期的“应税销售额”。 本月没有上期留抵税额,税负率=(销项-进项)/不含税销售收入。 税负率以一年为准,有的地方也按季度或者按半年测算。对于企业来说,有的行业经营具有季节性或者周期性,按季度或者半年有的时候都会起伏比较大,没有可比性,只能进行纵向同期比较,无法进行横向比较。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 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