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无故拖欠工资怎么补偿 |
释义 | 公司无故拖欠工资的,一般没有经济补偿。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在限期内补发了,就没事了,如果没有补发的,那就需要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支付赔偿金。 一、拖发工资是违法吗 拖欠工资是一种违法行为。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拖欠工资找劳动局能行吗 拖欠工资可以找劳动局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三、临时工不给工资怎么办 做临时工中介不给工资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局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当劳动局监察大队确认情况后,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如果逾期不支付的,可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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