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一、房产税征收范围包括:
 1、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
 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3、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产税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二、房子税费通常都包括:
 1、契税,非普通住宅契税按4%征收,普通住房标准为按1.5%征收;
 2、房屋产权登记费,有的开发商是办证时才收取的,住宅每套80元,非住宅每件550元;
 3、住房维修基金。
 综上所述,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销售方应缴纳的税费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所得税。购买方应缴纳的税收有契税、印花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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