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超速20%不足30%罚50,记6分。 车子去道路上运行,不可以超限速标识的最高的速度,比如高速上最高的速度不能超120公里。依照法令划定,有关部门对车辆驾驶人员违背道路安全法令的行径,除了给予相关处置外,还实行累积扣分轨制。所以,在驾驶的过程中要注意道路规则。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5、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6、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7、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8、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9、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10、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11、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12、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13、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4、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