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证人证言只是一种证据,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言,有单位盖章证明的,或是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依然可以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认定办法》
 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伤认定中,可以进行以下调查核实工作:
 (一)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
 (二)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并作出调查笔录;
 (三)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调查核实工作的证据收集参照行政诉讼证据收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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