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报销标准: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在正常医疗保险报销之后,剩余部分在医保报销范围内如果超过了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起付金额的,超出的部分都是可以进行报销的。如果超出部分再5万元以内的,可以由重大疾病报销50%,超过5万元的医疗费用,可以由重大疾病报销60%。同时,还实行了上不封顶的报销政策。“二次报销”就是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居民,如果上年度看病有高额费用,除了正常报销之外,还能再报一次大病保险,而且不设封顶线。共惠及414万人。 一般情况下,二次报销由公民所在单位予以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