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公司法规定了董事不能担任的情形,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犯罪被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未满五年、担任破产清算公司并负有个人责任未满三年、担任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并负有个人责任未满三年、个人有较大未清偿债务。如果公司违反规定选举、委派或聘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该任命将无效。如果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出现上述情形,公司应解除其职务。 法律分析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有: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拓展延伸 公司法规定下的禁止担任董事情形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规定,禁止担任董事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2.被法院判决限制或剥夺民事行为能力的人;3.被法院宣告破产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4.涉及犯罪行为,被判刑或正在被侦查、审判的人;5.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6.被公司股东大会或监事会罢免的董事;7.具有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情形,如担任竞争公司的董事或与公司有重大利益关联的关系。以上仅为一般情况,具体禁止担任董事情形还需参考相关法律法规。 结语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因犯罪被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董事或对破产公司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个人所负债务到期未清偿且数额较大。公司违反上述规定选举、委派或聘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出现上述情形的,公司应解除其职务。具体禁止担任董事的情形还需参考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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