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按“三三制”原则组成的边区政府,其成员不包括军队代表。这一规定旨在确保政权权力不受武装势力的干扰,促进政治体系的稳定。 “三三制”是指由地方居民、暴动队和工商界各派别代表组成的政权。这种政治安排在中国革命时期非常普遍,旨在通过协商代表各利益集团的合理需求,使政权得到一定程度的稳定和统一。然而,在边缘地区,军队往往是权力真正的掌控者,而其他阶层则相对较弱。如果将军队代表纳入边区政府的成员之列,就可能出现军队干扰政权,甚至夺取政权的情况。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三三制”原则明确规定了边区政府成员不包括军队代表。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安排并非完全排除了军队的影响。事实上,在边缘地区,军队往往是具有不可替代性的力量。因此,军队和政权之间的关系始终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 边区政府的“三三制”原则还有哪些特点?除了不包括军队代表之外,边区政府的“三三制”原则还有以下几个特点:1.各层代表之间要进行充分协商,形成共识;2.对于政权中的某些问题,需要通过民主集中制来解决;3.政权要积极与社会各阶层联系,为民众提供必要的服务和保障。 边区政府的“三三制”原则是中国革命时期地方政权安排的一种重要模式。该原则规定了政权成员的组成方法,旨在确保政权稳定和统一。虽然原则中并未纳入军队代表,但军队在地方政治中的作用仍然非常重要。 【法律依据】: 《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第五条 本党愿与各党各派及一切群众团体进行选举联盟,并在候选名单中确定共产党员只占三分之一,以便各党各派及无党无派人士均能参加边区民意机关之活动与边区行政之管理。在共产党员被选为某一行政机关之主管人员时,应保证该机关之职员有三分之二为党外人士充任,共产党员应与这些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不得一意孤行,把持包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