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修期规定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修期规定:质量保证金的主要作用是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的缺陷进行修复。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从应当支付的工程:款中提取储备。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施工中存在质量问题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负责修复。我国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 1: 基础和主要结构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是设计文件中规定的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5年; 3:加热和冷却系统有两个加热周期和冷却周期; 4: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及设备安装2年;5:装修工程2年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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