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了第二套房子 公积金怎么提取 |
释义 | 买了第二套房子 公积金提取方法如下: 1、先向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契税的证明材料; 2、当事人签订相关合同后即可等银行发放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如下: 1、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等有关资料; 2、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 3、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开立账户; 4、经贷款行同意发放,支用公积金贷款。 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如下: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6、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7、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9、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0、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二套房的认定如下: 1、贷款申请人首次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房,并与拟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非同一套住房的; 2、贷款申请人或配偶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即公积金系统有贷款记录并已结清贷款,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3、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贷款经办银行通过查询、面核等调查方式,确认贷款人家庭已有一套住房的。 综上所述,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一般情况下,购房者购买首套房的时候,如果已经使用过了公积金贷款,但公积金贷款还没有还清,在购买二套房时,购房者就不能使用公积金来贷款或者是用公积金来还房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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