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紧急情况下如何解决离婚问题?
释义
    一方不去离婚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在调解后确认感情破裂可准予离婚。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包括均分、照顾子女和女方、照顾无过错方、公平和尊重当事人意愿。
    法律分析
    一、一方不去离婚怎么办
    1、一方不去离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在进行调解后,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或者是一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情形的,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一般均分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对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结语
    离婚是一项复杂的法律程序,当一方不愿离婚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人民法院会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或存在重婚、同居等情形的证据,将依法判决准予离婚。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上遵循公平、均分、照顾子女和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并根据财产约定与法定原则相结合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23:3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