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锡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
释义 | 1、征地标准统一采用区片综合地价,不采用年产值计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不含青苗补偿费):一类片区范围内补偿标准为44850元/亩;二类片区范围内补偿标准为41400元/亩;三类片区范围内补偿标准为39100元/亩。 2、征收耕地、沟渠、养殖水面、园地、经济林地、非经济林地、未利用地等地类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调整系数计算。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一、土地补偿费是怎么计算的? 土地补偿费根据被征收土地的面积计算,并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补偿: 1、征收耕地的,按照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倍计算; 2、征收高标准设施鱼池的,按照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二倍计算,征收其他养殖水面的,按照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倍计算; 3、征收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的,按照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二倍计算; 4、征收其他农用地的,按照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倍计算; 5、征收建设用地的,按照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倍计算; 6、征收未利用地的,按照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征收农用地应当支付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标准为每人26000元。需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被征收农用地面积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农用地面积计算。 二、征地补偿款多久会下发到位? 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从预存款账户中将应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足额支付到位,将剩余部分的土地补偿费划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政收入分户后,自动缴入市财政被征地农民保障资金专户;将青苗补偿费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给其所有者。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被征地农民的名单经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确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支付给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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